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壓力容器對于材料有何要求
壓力容器用材料的質量及規(guī)格應符合規(guī)定,壓力容器選材除應考慮力學性能和彎曲性能外,還應考慮與介質的相容性。壓力容器專用鋼材磷的質量分數(熔煉分析,下同)不應大于0.030%,硫的質量分數不應大于0.020%。
用于焊接結構壓力容器主要受壓元件的碳素鋼和低合金鋼,其碳的質量分數不應大于0.25%。
鋼制壓力容器用材料(鋼板、鍛件、鋼管、螺柱等)的力學性能、彎曲性能和沖擊試驗要求,應符合我國的有關規(guī)定。
用于制造壓力容器殼體的碳素鋼和低合金鋼鋼板,應逐張進行超聲檢測:a.盛裝介質毒性程度為極度、高度危害的壓力容器;b.盛裝介質為液化石油氣且硫化氫含量大于100mg/L的壓力容器;c.工作壓力大于等于10MPa的壓力容器。
壓力容器受壓元件用鑄鋼材料應按照TSG21-2016選用,并應在產品質量證明書中注明鑄造選用的材料牌號。壓力容器筒體、封頭不宜選用鑄鋼材料(壓力容器制造單位已有使用經驗并經省級或我國安全監(jiān)察機構批準的除外)。